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获批开业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2-21





  获得批筹近一年后,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以下简称“渔业互助保险社”)获批开业。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开业的批复》显示,同意渔业互助保险社以及辽宁、大连、广西、海南4家省级分社开业。


  渔业对环境和渔业资源状况具有高度的依赖性,是一种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以下简称“渔业互保协会”)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系统累计承保渔民1399.54万人(次),承保渔船100.71万艘(次),提供风险保障3.94万亿元,共计为1.45万名死亡(失踪)渔民、11.69万名受伤渔民以及11.32万艘全损或部分受损渔船支付经济补偿金78.22亿元。不过,相较近3万亿元的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1700多万的渔民而言,保险覆盖范围显然远远不足。


  业内人士表示,渔业互助保险社是我国第5张相互保险牌照,也是中国保险市场上的首家聚焦渔业风险的互助保险公司,是渔业互助保险重大体制改革的产物。其未来将为渔业从业者提供专属保险服务和保险产品,进一步维护渔业从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渔业互助保险不同于一般的由保险人缴纳保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模式,而是由政府、保险组织(以渔业互保协会为主)、被保险人(渔业从业者)三方承担一定的保险金额,按照渔业互保条款,由保险组织负责承保,渔业保险各部门相互配合,坚持“互助共济”原则,减少渔业生产过程中损失的一种保险制度。在业务方面,银保监会核准渔业互助保险社的业务范围包括:渔业行业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和海南分社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授权决定。


  一直以来,渔业互保协会在服务渔业发展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次渔业互助保险社成立之前,我国的渔业互助业务是以渔业互保协会为主体展开的。在渔业互助保险社发起人中,渔业互保协会也是作为主发起会员之一。


  资料显示,渔业互保协会是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28年来,渔业互保协会及各地组织组成的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业务范围已经覆盖所有沿海、主要内陆省份和港澳流动渔民。其业务类型主要涵盖3类,包括渔船财产、渔民人身和水产养殖等保险服务。近年来,渔业互保协会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比如,搭建渔民金融服务平台,破解渔民资金短缺难题;积极探索再保险途径,与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建立共保机制等。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渔业互助保险的改革前两年已有政策支持。


  为加快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规范发展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共同发布《关于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显示,农业农村部会同银保监会研究确定了“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的改革总体思路,形成了渔业互助保险系统整体改革方案。文件明确,渔业互保协会牵头联合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遵循“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开展渔业行业内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等经银保监会核准的保险业务。(中国经营报)


  转自: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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