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日召开的海南省金融扶贫集中推进“百日行动”动员会上获悉,海南省决定从6月5日起至9月15日,开展为期100天的全省金融扶贫集中推进“百日行动”。行动期间,各市县新增扶贫小额信贷户数完成年度任务80%以上;18个市县风险补偿金全部到位,实现保险扶贫重点险种全覆盖。
会议要求,各市县、各金融机构要重点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保险扶贫工作,做好风险补偿金设立、贫困户评级授信等工作,集中力量开展贫困户的小额贷款工作,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要简化手续,加快放贷速度,执行基准利率,确保我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金融扶贫集中推进“百日行动”期间,各市县新增扶贫小额信贷户数要完成年度任务的80%以上;各扶贫小额信贷主要责任银行实现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贷款依照基准利率、免担保免抵押放贷;18个市县风险补偿金全部到位,实现保险扶贫重点险种全覆盖。
据介绍,截至2017年3月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向287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7.69亿元,户均贷款2.67万元;在保险扶贫方面,大病保险已覆盖697万余居民,4.2万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市县财政全额出资享受农房保险;1.8万贫困人口通过市县财政全额出资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障。(记者 原中倩 通讯员 阴若珂)
转自: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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