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力度再升级


时间:2013-09-03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指出,确保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并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

  根据《通知》,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中被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生产线)的,将在2013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12月底前彻底拆除,不得转移;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大力推进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促进煤炭清洁利用,推广使用天然气、煤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

  《通知》指出,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上项目能源消费量增长过快的地区,暂缓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查。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新上“两高”项目的能效、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同规模领先水平。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方面,《通知》还要求,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炼铁263万吨、炼钢781万吨、电解铝27.3万吨、煤炭4500万吨、焦炭1405万吨。

  《通知》中指出,要调整和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污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标准,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适当调整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清理规范资源类收费;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通知》同时要求,提高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产品补贴标准。梳理节能减排有关税收政策,推动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研究将大量消耗能源资源、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继续推行涉重金属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体系、绿色信贷统计制度。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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