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将迎来全球电动汽车发展战略机遇期


作者:张海燕    时间:2013-06-28





在前不久召开的“2013国际电动汽车示范城市及产业发展论坛”上,全国政协常委、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加快发展以电力、氢能为主要能源的电动汽车,推动车用能源的转型是各国政府应对能源和环境挑战、促进经济增长的共同战略。未来几年,将迎来全球电动汽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中国发展新能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攻坚期。

电动汽车发展无人卡得住

“现在没谁能卡住我们发展电动汽车。”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内车企现在已经掌握了电动汽车所需要的技术。

针对电动车的核心技术被外国垄断的说法,万钢表示:“如果我们的关键技术在国外人手上的话,我们现在不会推的比他们还要快,我觉得所谓开放式的创新就是集成全球最好的资源,形成最佳性价比,来推动这个市场的发展。但是我也敢说一句话,现在没有谁能卡住我们发展电动汽车,不是说这个东西不卖给你了,你就造不了电动汽车。”

2011年到2012年之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达到16万辆,但这仅占全球汽车销量总量的0.02%。除了电池续航里程、充电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外,电动车价格高也降低了它的吸引力。万钢认为:“近5年来,电动汽车电池能量密度提高了50%,价格下降了50%,在小型轿车上加上一些国家的补助政策,就能使它进入市场批量运行了。到2020年,如果把能量密度提高一倍,价格再降50%,这样的话就完全具有与燃油车的竞争能力了。”

50万辆目标有望实现

据了解,我国从本世纪初开始实施了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在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研发,取得了初步的进展。从2009年起,我国在25个城市启动了“十城千辆”示范工程,进行电动汽车商业运行模式方面的探索。截至2012年底,示范城市共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4万辆。截至今年3月底,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达到3.98万辆,近4个月推广速度明显加快。通过3年多的努力,中国造车技术正趋向成熟,零部件的质量在提高,价格不断降低,向产业化靠近,特别是在示范运营中,探索了分工合理、利益均沾、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产业和市场紧密结合的电动汽车市场价值链体系。按照规划,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要在2015年达到50万辆。万钢认为,只要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持续下去,这个目前看起来很艰巨的目标还是有可能实现。

“去年年底,电动车的数字还是2.78万辆,到今年的3月底,就是3.98辆,这个增速让我自己都吃了一惊。”万钢说,“再回头想想2009年末到2010年初开始推的时候,到2010年底还就是2000来辆,当时怀疑这个‘十城千辆’25个城市的2.5万辆能完成吗?结果后来走着走着就完成了,所以市场的变化,它是一个指数曲线,到最后万事俱备了以后,东风就来了。”

应放到大交通体系中考虑

虽然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和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新能源汽车占全球汽车销量的比重仍然很小,2011年到201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售达到了16万辆。万钢表示:“这是一个快速的发展,但是它仅占全球汽车销量的0.02%。”与此同时,近3年来,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比能量和寿命增长了一倍,而价格降低了50%。因此,万钢认为,新能源汽车未来的发展可能会超出我们的预期。万钢说:“只要我们努力去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推动这方面的产业化,使它更适应市场的需求,我们的目标是一定能够达到。”

万钢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战略前进的步伐:

首先要继续把技术创新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的中心环节,在国务院确立的纯电驱动战略指导下,继续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以及标准、检测等平台的建设;第二,建立完善的电动汽车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推进相结合,实现产业创新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实现推广应用和商业模式相结合,进行协调互动,使新技术服务于新产品,新产品服从于市场的需求,使市场推广服从于车主的需求;第三,要建立科技资源,开发共享的机制,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企业,加强科学仪器、检测设备、实验平台、标准信息,以及商业化示范运行的各种成果的互相交流,尤其是整车厂多与零部件厂商进行交流,努力提高零部件的质量和适应性;第四,应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综合应用示范水平,创新商业模式,加快设施规划建设。

万钢还提出,应把电动汽车发展放到国家大交通体系中考虑。据他介绍,目前我国高速铁路已达9300公里,城市地铁日趋发达,未来在长途旅行中使用汽车的机会越来越少,而城市中短途的需求将日益增加,比如北京市近期开展的日租车示范就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响应,把电动汽车与国家大交通的发展相结合,将有利于产品研发更好地符合更多用户的需求,有利于更快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本报记者 张海燕)

来源:中国质量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