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中国体育产业蓄势待发


作者:厉振羽    时间:2011-03-31





中国体育产业蓄势待发
——写在《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发布一周年之际

从2010年3月24日到2011年3月24日,是中国体育产业含苞待放的365日。其所蕴蓄着的勃勃生机正如春风化雨,浸润着神州热土,催发着无疆新翠,预示着云开雾散后的金色丰收。

春风习习 蓓蕾初绽

一年前的3月24日,中国体育产业迎来重大“利好”。国务院办公厅当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发展体育产业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指导意见》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为尚处“幼年”的中国体育产业在快车道上的高速行驶保驾护航的作用。

“《指导意见》发布一年来,各方面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重要成果!”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司长刘扶民对本网记者说。“结合产业工作实际,体育总局积极与有关部委合作,大力推动《指导意见》的细化落实工作。”

“特别是以体育旅游为突破口,总局与国家旅游局开展的合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两局有望在今年联合出台文件,推动体育旅游业的发展。”

中国体育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峰认为,尽管《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确立,但关键问题在于,能否制定出后续的配套政策细则和法规条例,形成可操作、易遵循、便执行的政策支撑。

对此,刘扶民表示,结合《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已在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总局正与有关部门商定,出台鼓励和支持体育产业投资公司上市融资等政策,也将与银监会等部门商议,出台金融与体育产业结合的鼓励性政策,”刘扶民说。“国家还将在税费方面给予体育产业优惠政策,例如对体育捐赠费用实行税前扣除,对于广告支出允许税前抵扣等。”

同时,据刘扶民介绍,《指导意见》颁布一年来,在体育总局的积极鼓励下,地方在推动本地区体育产业政策的细化方面已取得一定突破。《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地政府高度重视,不少地方还以省(市、区)政府的名义下发实施性文件,对文件进行细化落实,如在扶持资金、税收优惠等方面,切实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体育产业的支持。有些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具体规划。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江苏、河南、河北、陕西等多个省市出台了实施意见。

“总局将继续加紧《指导意见》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的制定,以确保我国体育产业今后走上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刘扶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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