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菏政字〔2020〕18号,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曹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字〔2020〕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鄄城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字〔2020〕116号)同意对我市曹县、鄄城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曹县庄寨镇、桃源集镇,以原庄寨镇、桃源集镇行政区域设立新的庄寨镇,镇政府驻原庄寨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曹县楼庄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楼庄镇,镇政府驻原楼庄乡政府驻地。
三、撤销曹县朱洪庙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朱洪庙镇,镇政府驻原朱洪庙乡政府驻地。
四、撤销鄄城县富春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富春镇,镇政府驻原富春乡政府驻地。
五、撤销鄄城县左营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左营镇,镇政府驻原左营乡政府驻地。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辖34个街道办事处、127个镇、6个乡,请相关县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转自: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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