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应延尽延”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18





  从6月16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将“应延尽延”。凡是符合条件的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均可延到明年3月底,延期期限最长可达9个月。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龙训介绍,2020年6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7号),其中关于金融工作,提出“要加强信贷资金支持,核心内容就是做好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也是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近期所作出的阶段性政策安排,以更好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稳企业保就业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董龙训介绍,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具体措施是: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要“应延尽延”。对于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的企业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自主协商延期还款的具体安排。


  根据要求,凡是符合条件的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均可延到明年3月底,延期期限最长可达9个月。只要小微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且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都要予以延期。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办理延期的时候,需要承诺保持就业的基本稳定,要提供承诺书。另外,贷款的资金要用于生产经营。


  另外,在激励性政策安排方面,人民银行创设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通过这一支持工具,只要符合条件的银行为普惠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人民银行给予银行1个百分点的资金激励。全国总的奖励规模是400亿元,如果全部发放,意味着将带动至少4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得到延期还本付息。


  从我省情况看,5月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为6600亿元,大概有107万户;其中,地方法人银行贷款余额3565亿元,占54%。这个政策的实施,预计将有数十万户小微企业享受贷款延期的政策红利,也将有相当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小法人银行享受到人民银行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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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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