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重污染天气:临沂市打出“组合拳”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18





记者从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2月份以来,临沂市气压场较弱,风力较小,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和污染物传输影响,出现较长时间的污染过程。重污染天气时污染物浓度高,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临沂于12月4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5日9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截至目前,本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仍未终止。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统一指挥,协调、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预报预警组对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


  应急减排方面:


  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327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12t(含)以上国III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县城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在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面:


  将39个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涉气工业企业共5836家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涉民生的小型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管理。对工业企业实行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应急保障。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根据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方面的环保绩效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实行差异化管控。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评定结果,我市目前有A级企业2家、B级企业4家、引领性企业3家。对于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保民生企业,纳入保障类企业管理,实施“以热定产”或“以量定产”。


  督查落实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超级监测站、激光雷达走航等科技管控手段,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按照预警等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经初步测算,应急响应期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达到了20%以上。(临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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