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发改部门联合行动,降低企业社保负担及经营成本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4-28





  在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表示,在降低社保负担方面,山东省财政厅通过分类施策,降低不同类型企业社保负担。

  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免征,自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其他企业实施阶段性减征,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自2020年3月至12月,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对特别困难企业实施缓缴,允许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山东省积极回应社会诉求,结合实际出台了省级减税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和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发改部门围绕价格政策,出台了用气、用电、物流等方面降低成本的措施,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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