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8-22





  记者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为充分发挥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策效益,日前我市出台了《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精准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助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实施,促进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

  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资金跟着项目走”理念,以项目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基金规模,使基金投资更加务实管用,使项目融资更加精准高效,力促资本与实体经济有效对接,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注入资金活力和资本动能。

  项目基金由项目所在区(市)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满足区(市)发展需求,发挥区(市)地域优势,使基金更“接地气”。基金设立中各方协同合作,纵向争取省、市、区(市)三级引导基金出资,信息共享,提高效率;横向上,财政、产业主管部门论证可行性,立足产业,谋划发展。

  另外,项目基金由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根据情况择优组织评审、自主进行决策,政府部门仅对基金合法合规性、风险防控等进行研究分析,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今年以来,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了9只基金,总规模110.1亿元,投资了50余个项目,投资额逾20亿元,保持了健康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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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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