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等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董昊骞    时间:2020-11-23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23日下午举行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于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将进行修订。按照基本制度稳定、重点制度完善、创新机制提升、突出山东特色的思路,将重点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如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承包期满再延长三十年等。


  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了修改,将行之有效的土地承包政策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潜迅说,为了与上位法保持一致,适应山东省农业农村改革实际,有必要对2004年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进行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对法规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了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5029份,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修订,将按照基本制度稳定、重点制度完善、创新机制提升、突出山东特色的思路,重点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建立健全土地发包和经营权流转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


  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纠错热线:0531-83122110



  转自:大众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