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出《关于印发科技助力“两稳一保”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将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联合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通知提出,将对在川开展创业投资活动的各类投资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最高300万元给予后补助激励;对获得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获得投资额不超过5%、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同时,对开展技术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其科研项目的技术水平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按照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而在科技金融领域,通知称,未来“天府科创贷”允许科技型企业贷款额度由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调整为贷款融资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天府科创贷”的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最高比例由30%提高到50%,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此外,四川省级创新券奖补科技服务机构比例将由不超过其服务合同总金额的15%提高30%,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省级创新券补助市(州)比例由不超过其兑付总额的60%提高到80%。
转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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