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垄断法,公牛集团被罚2.95亿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蔡经    时间:2021-09-27





9月27日盘后,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告显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鉴于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能积极配合,深刻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牛集团表示,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 2.9481亿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但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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