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拟推行光伏行业“领跑者”计划


时间:2015-02-11





为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自2015年起,享受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产品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指标要求。其中,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5%,单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多晶硅、单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自投产运行之日起,1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5%。并网逆变器加权效率应满足: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6%,不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8%。《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中有关指标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

同时,国家能源局打算实施“领跑者”专项计划。根据2015年1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

具体到国家能源局的“领跑者”专项计划而言,2015年,光伏行业“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同时包括转换效率达到10%以上的薄膜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先进技术产品。

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1月12日发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征求意见稿》相比,《征求意见稿》对单晶硅、多晶硅和薄膜光伏组件转化率的要求下限分别略低于、等同于和略低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建和扩建光伏制造企业和项目的要求,但同时都分别略高于、略高于和部分略低于对已有光伏制造企业和项目的要求。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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