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突出重点领域 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7-19





  根据中央政法委、国务院食安委、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依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全面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防范安全风险。


  通知提出,加强对高毒高风险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对剧毒高毒农药、危险化学品农药、使用易燃易爆品等原材料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具有相应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生产和销售台账是否齐全,电子追溯系统是否齐备,农药原药(母药)生产是否合法,农药制剂委托加工或受托加工是否涉嫌租借登记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通知要求,对涉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通知指出,将加强农药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进销台账、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的落实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的流动商贩,堵住假冒伪劣农药流通漏洞,并加大互联网违规经营农药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农药使用的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豇豆、韭菜、芹菜等蔬菜使用农药的监督检查。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严格按农药标签标识使用农药,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纠正常规农药可随意超范围使用的错误认识。要加强蔬菜生产基地、龙头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药使用记录和安全间隔期制度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规使用农药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通知明确,强化农药安全风险管理意识。组织开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农药安全管理“四个最严”理念。全面落实农药监督管理属地责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防范农作物药害事故、农药使用中毒事故。(记者连荷)


  转自: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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