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


时间:2015-01-05





本报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的通知》(工信部信〔2013〕317号)以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发布。

《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适用范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组织、评定机构要求、评定人员要求、评定管理平台、评定程序、评定证书、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为确保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部机关各相关司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归口管理试点企业贯标和评定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全面推动非试点企业贯标达标,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要全面负责管理、协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规范评定秩序,确保评定质量;要求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定管理办法和评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恪守职业操守,确保评定活动公平公正;要求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来源:中国电子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