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14-08-12





  本报讯 日前,工信部发布《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今年中药材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是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三大领域,重点扶持27个中药材品种的基地建设。

  《指南》明确,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领域主要扶持生产技术服务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向基层延伸服务网点,建设集规范化生产现场指导、网络教学和远程培训于一体的服务网络,构建集全国性平台、20个区域平台、100个工作站于一体的生产技术服务体系;生产信息服务相关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支持基层产销信息采集、服务站点建设,完善产销基础数据的采集、整理、发布系统,开展中药材产销信息统计分析,构建集全国性信息收集处理中心、1000个信息站点于一体的中药材产销信息服务体系;中药材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的供应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药材初加工、质量检测和产品溯源水平,促进中药材生产基地与中药工业企业直接对接,提升中药材质量和应急保障水平,构建覆盖100种以上常用大宗品种、服务200家以上中药工业企业的中药材供应保障体系。

  在基地建设重大项目领域,将围绕大宗、短缺中药材品种,通过加强产学研联动,引导和鼓励中药工业与中药农业骨干企业强强联合,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共建跨省区跨企业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实现中药材大宗品种以及濒危稀缺品种的规模化持续稳定生产供应,有效解决制约中药行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根据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依托道地优质中药材产区的独特资源优势,发挥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导向作用,通过资源整合,引导中药工业向产区延伸,发展特色精深加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中药材主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基地建设项目领域,将进一步落实《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前3年已扶持品种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市场短缺且尚未扶持的中药材重点品种的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指南》规定,基地类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特别鼓励中药(含中药饮片)百强企业建设原料基地申报。

  《指南》要求,改革项目组织和资金管理方式,“定向择优”与“公开择优”相结合确定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一次性补助”与“滚动支持”相结合安排扶持资金,并以“后补助”的方式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拨付资金。(记者彭丹报道)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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