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时间:2014-07-30





本报讯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7月27日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细化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内容。

细则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姚宗)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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