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公布首批“四项改革”试点央企名单


作者:杨斯阳    时间:2014-07-16





  7月15日下午,国资委召开发布会表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6家公司作为“四项改革”试点企业。 

  国资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华岗表示,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4家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国资委还专门成立了4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 

  彭华岗介绍,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主要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其中混合所有制试点,主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董事会授权试点,主要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具体来说,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董事会自主决策有机的结合起来,试点企业董事会将在国资委的指导下,完善各项制度,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试点工作。 

  在董事会行使薪酬管理方面,彭华岗强调:“试点企业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在国内、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明确薪酬策略,建立与经营业绩、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真正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据介绍,试点工作在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四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并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同时,结合简政放权,对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率先在试点企业落实到位。 

  “对试点需要解决的政策性问题,从有利于改革的角度研究解决,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的前提下,多开“绿灯”、少踩刹车。” 彭华岗说。(记者 杨斯阳)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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