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明确稀土产业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时间:2014-07-11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作出新规定。

  《办法》明确,稀土产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稀土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稀土产业补助资金主要支持:一是稀土资源开采监管。支持有关地方政府为保护稀土资源,整治开采秩序实施的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包括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电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等。二是稀土采选、冶炼环保技术改造。支持现有企业对稀土采选、冶炼生产系统和环保系统进行清洁生产改造,达到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三是稀土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支持开展绿色、高效稀土采选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建立采选生产技术规范与标准。支持开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清洁的冶炼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铽、镝等稀缺元素减量化应用技术和镧、铈、钇等高丰度元素应用技术研发。支持废旧稀土材料及应用器件中稀土二次资源高效清洁回收技术研发。四是稀土高端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抛光材料、先进陶瓷材料、人工晶体材料、稀土助剂等稀土功能材料与器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高稳定性、高一致性稀土材料制备技术及专用装备的研发。五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稀土企业建立高端稀土材料及器件研究开发中试基地,建立完善的稀土材料综合性能测试、应用技术评价及标准体系。

  《办法》明确,补助资金支持稀土产业采用以奖代补和无偿资助方式。一是对已整体完成稀土开采监管系统建设的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项目实际投资额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设备购置的实际投入。二是对已通过国家环保核查的稀土采选、冶炼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稀土企业准入公告核定的企业产能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矿山采选1000元/吨(按稀土氧化物REO计)、冶炼分离1500元/吨(按稀土氧化物REO计)、金属冶炼500元/吨。三是对稀土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研发及高端应用技术研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无偿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40%。单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四是对稀土高端应用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无偿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预算年度上一年企业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五是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无偿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预算年度上一年企业投资额的40%。六是除监管系统建设和环保改造奖励资金外,其余项目资金可分年度申请。(高坡)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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