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将细化低价药供应方案,保证企业医院积极性


时间:2014-05-13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9日指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都在分头制定细化《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方案。通过这些意见以及意见的配套文件的制定、实施、落实,保证常用低价药企业愿意生产、医院愿意采购使用、医生愿意开处方、群众愿意用来满足低价药的群众需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9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和卫生计生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有关情况。

  姚宏文表示,保证群众临床用药的需求是医改的一个重要目标。今年4月份,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共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

  姚宏文介绍,《意见》中,对于纳入国家和省级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限制,采用一种日均费用标准,日均费用标准从昨天发改委发布的目录当中西药3元、中成药5元,在不超过日均标准的情况下取消了最高的零售价指导价。企业可以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应情况来灵活定价。对于一些临床必需、用量非常少、市场供应短缺的药物要实行国家定点生产和统一定价。

  姚宏文表示,这个《意见》中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细化各种方法。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是落实八部门意见的具体细化方案。卫生计生委还有其他相关部门也都在分头制定细化的落实方案,也会尽快的出台。通过这些意见以及意见的配套文件的制定、实施、落实,保证常用低价药企业愿意生产、医院愿意采购使用、医生愿意开处方、群众愿意用来满足低价药的群众需求。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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