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明确2014年十大住房保障工作


时间:2014-05-04





  本报讯 住建部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等十大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根据《通知》,十大工作分别为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抓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强化住房保障公平分配,抓好住房救助工作,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计划基本建成480万套。

  各地要抓紧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5月底前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住建部备案。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提前谋划“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

  《意见》再次强调,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已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试点城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并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各地要在6月底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在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2014年底前,各地区要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钟和)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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