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评价方案


作者:万静    时间:2014-04-22





财政部日前对外公布《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其中加强债务管理是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根据该方案的规定,以政府性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率等为对象,评价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程度和管理情况,引导和督促地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方案明确规定,政府性债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新增债务余额小于等于0的地区,得满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新增综合财力小于等于0且新增债务余额大于0的地区,得0分;政府性债务逾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

据业内人士介绍,地方债务问题是影响中国经济增长的一大隐忧。一些地区债务制度不够完善,债务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债务管理制度,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等管理仍显薄弱。

针对财政部此次出台的方案中关于地方债务管理的各项评比规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施正文教授表示,希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能够规范化、显性化,资产、收入和债务的信息更加透明,真实、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有利于评级机构发挥揭示风险的作用。(记者万静)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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