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地区社会融资 区域不平衡改善明显


作者:田俊荣    时间:2014-02-24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首次发布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数据显示,去年广东、北京、江苏分别以1.3826万亿元、1.2556万亿元和1.2070万亿元位居前三位。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区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增量概念。从指标构成看,省市、自治区社会融资规模=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其他。2012年央行建立了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季度统计制度,目前汇总的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全国数据间的误差率一直稳定在0.2%左右,明显低于汇总的地区GDP数据与全国GDP的误差水平。

  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最多的前六个地区集中于东部六省市,即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上海,融资额合计占全国的37.9%,融资集中度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比2011年下降6.2个百分点。

  融资的区域不平衡状况明显改善。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占同期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总额的52.2%、19.6%和21.9%;东部地区占比比2011年下降6.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占比分别比2011年上升2.0个和2.7个百分点。

  地区融资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中、西部地区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比较高。2013年,中、西部地区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1.8%和54.6%,比东部地区分别高2.4个和5.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13.5%,比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高1.5个和3个百分点。

  央行调查统计司负责人表示,与人民币贷款相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地实体经济从整个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支持。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区域经济的支持,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满足不同地区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有利于从金融视角寻找缩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策略,有利于加强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田俊荣)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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