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四管齐下放宽投资准入


作者:裴玥    时间:2013-11-2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以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商务部将会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研究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

11月1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回应媒体提问时表示,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商务部重大的政治任务。商务部将会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且切实推动落实。他透露,扩大开放、投资准入,以及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等方面的改革事项,商务部已形成初步工作思路。

针对《决定》中提出的放宽投资准入的要求,沈丹阳指出,商务部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动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

二是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以及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三是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发挥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同时,研究建立利用外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利用外资从注重规模向提高质量和综合效益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初步建立,但经济活动中仍存在不少市场壁垒。

沈丹阳举例说,一些地方要求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必须在当地组建独立法人机构,加重了企业负担;对外地产品或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或者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滥用行政权利,限定单位或个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在招投标活动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

针对这类问题,商务部已经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关于“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要求,共同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初步的工作思路。“下一步,我们将研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争取尽快建立起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沈丹阳说。(作者:裴玥)

来源:国际商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