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决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作者:严洲    时间:2013-10-25





  环保部网站10月24日消息,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决定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重点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环保部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的地域范围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等重点地区。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保持连续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突击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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