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要求手机厂商预装软件需经审核


时间:2013-10-22





本报讯(记者张文礼)工信部制定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将从下月起执行。《通知》要求,手机厂商预装软件必须经过工信部的审核,并要求手机厂商不得安装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信息的软件,以及给用户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软件。

该通知主要针对近期曝光频繁的智能手机遭各方“ 绑架”分食利益链的现状。当下手机预装软件已成业内普遍现象,且普通用户无法卸载,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和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移动智能终端应当符合《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要求》通信行业标准的一级安全能力要求,并要求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一是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二是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三是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四是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五是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有业内人士指出,预装软件在国内已形成一条庞大的黑色产业利益链,覆盖手机厂商、电信运营商、各级经销商、应用软件提供商、渠道推广商等。事实上,在技术层面斩断这条产业链并无难度,但是相关方面对整治预装软件乱象并无直接的驱动力和积极性,因而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消费者的利益。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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