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否认允许外资在自贸区内发行股票


时间:2013-10-17





  针对借道上海自贸区推出国际板市场传言,证监会在其官方微博证监会发布上发布了澄清信息。证监会指出,近期发布的《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中,没有包括允许符合资格的外资公司在上海自贸区内发行股票的相关措施。

  近日有外媒报道,中国可能会允许海外公司在上海自由贸易区,通过股交中心的平台,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10月15日,多位接近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下称股交中心的知情人士表示,这一说法并不属实。

  外媒在报道中指出,这一平台很可能将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迟迟没有推出的国际板的测试平台,允许海外公司通过IPO首次公开招股的方式在中国挂牌上市。

  记者联系到了股交中心发言人,发言人对相关消息不予评论。不过接近股交中心的多位知情人士表示,股交中心的确正在筹划针对自贸区企业需求研究创新方案。“可能是基于股交中心现有的业务框架,针对自贸区内的企业挂牌股权融资开设专门的服务,范围或许放宽到外资企业,”一位知情人士说,“但目前还是处于规划研究阶段,获批和实施都需要时间。”

  股交中心总经理张云峰表示,如果在自贸区设立一个市场,“相当于在香港设立一个市场,可能会类似香港联交所的规则。”

  自贸区业务创新可能改写股交中心现有的“一市两板”格局。目前,股交中心市场下设两个板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E板针对净资产500万元以上、可以做IPO股改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Q板门槛相对更低,对挂牌企业的形态、所有制成分不作限制。

  外资在股权中心IPO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并不代表上海自贸区内不会有场内交易市场。

  10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在上海参加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复旦大学中国金融家俱乐部主办的以中国上海自贸区中的管理创新为主题的论坛上表示,自贸区并不排除推出国际板的可能性。

来源:中国证券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