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


作者:王洛    时间:2013-08-16





本报讯 当前,商业贿赂、限制竞争、商业欺诈、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现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今年,自葛兰素史克被爆在华利用会议名义对医生、高管、协会进行商业贿赂之后,诺华、中新等药企相继被爆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工商总局发布通知,决定自8 月15 日至11 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突出重点领域,保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高压态势。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择校升学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企业经营行为的调查研究,摸清行业现状,对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监管,查处虚假宣传等热点问题。各级工商机关要以汽车4S 店、房地产中介、职业介绍、加盟连锁等领域中的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等为重点,积极查处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力整治社会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乱象。继续推进打击“ 傍名牌”工作,促进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二季度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对仿冒知名产品及侵犯原创知识产权生产销售“ 山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推动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王洛)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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