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9月1日起电话用户实行实名制


时间:2013-07-22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从9月1日起,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开户、过户等入网手续时,应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规定》确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验,并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有关身份信息和材料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期间及终止提供服务后两年内应当留存;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根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息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用户并采取便利措施,为《规定》施行前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信息不全的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同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也不得擅自加重用户的责任。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并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电话服务。

  为保障用户的身份信息安全,《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其信息登记和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发生泄露、毁损、丢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向相关电信管理机构报告;电信管理机构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有关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

  《规定》还分别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和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大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保护力度,该部还专门制定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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