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锂电池均存安全隐患


时间:2013-07-15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2012年中国进出口电池质量状况》白皮书,通报了2012年度进出口电池产品检验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白皮书显示,去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送实验室检测的进出口电池中,有的锂电池存在安全隐患,试验时曾出现起火、爆炸情况。我国电池产品进出口数量大,而且涉及安全、环保和反欺诈等检验检疫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

根据白皮书,去年全国共报检出口电池产品129.19亿美元,较2011年同比下降6.49%,被国外退货或召回592.70万美元,同比下降了27.27%;同时,全国共报检进口电池产品61.68亿美元,同比减少了5.09%。在电池出口方面,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688批,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电池容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重金属含量等,检测发现不合格83批,占送检总数的3.09%。

在进口方面,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07批,检测发现不合格11批,占送检总数的5.31%。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锂离子蓄电池容量虚标;消费类电子电器配套用锂电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热冲击项目试验和重物冲击项目试验时发生起火;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锂系电池的过充”项目试验时发生爆炸。去年5月,我国一家检验检疫局开展了针对出口欧盟的电池产品的监督抽查行动,在进行过充电测试时,2个样品均出现爆炸现象。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表示,针对发现的出口不合格电池,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允许出口,并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外相关技术法规,制订技术整改措施,有效维护了我出口商品质量声誉。针对进口不合格电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采取了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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