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作者:王泽议    时间:2013-06-25





  本报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2013年起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今年,各省(区、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要达到30%。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健康教育作用。结合爱国卫生工作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进一步利用网络、短信等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另行制订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通知指出,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5元提高至30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做实、做细、做深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一是用于扩大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二是适当提高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补助水平;三是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记者王泽议报道)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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