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营改增试点去年减税超400亿


时间:2013-02-05





据财政部透露,初步统计数据显示,中国12个营改增试点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2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人民币,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

  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座谈会。会议提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地区均已实现了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征管系统顺畅运行,相关税款及时入库,结构性减税实现预期目标。

  据了解,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中国营改增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行业来看,营改增试点主要涵盖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当日的会议认为,从各地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取得以下5方面成果:一是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二是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抵扣增加、税负下降;三是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办企业增加、业务量大幅增长;四是促进了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了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鼓励了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五是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和内部管理加强。

  与会部门和专家表示,未来需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推进营改增工作。首先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研究扩大改革行业。此外,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税收征管体系改革等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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