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取消券商分支机构数量区域限制


作者:刘璐    时间:2013-02-04





  日前,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开始征求意见。《规定》拟取消原本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并取消对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和区域限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修改证券公司设立的相关条件。

  据介绍,《规定》制定的原则是充分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取消对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取消对数量和区域的限制,是此番证监会为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松绑”行动中最抢眼之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证券营业部两种。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以往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局限于经纪业务及与之相关的融资融券等业务,“松绑”之后,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可以经营不超出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业务。这也就意味着,在符合具体业务要求的前提下,资产管理业务、保荐业务等各种业务均可在分支机构进行。

  该负责人还表示,以往在营业部业务相对饱和地区新设营业部所面临的限制也随之破除,符合设点要求的证券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数量、区域。以往,营业部业务相对饱和地区名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发布,据了解,今后协会将定期公布不同地区营业部数量。

  此外,《规定》也明确了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条件,经营规范、具备管理控制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的证券公司均可设立分支机构;明确了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收购、撤消分支机构等的实施流程及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的备案程序;强化了合规管理;明确了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安排。

  “今后不同证券公司将可以根据自身禀赋、资源设置分支机构,根据所在区域的具体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这样展望道。一位券商行业分析师则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此举在给大券商带来新的机遇之余,对于一些处于区域霸主的小证券公司来说,将带来相当的挑战。(作者:刘璐)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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