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餐饮企业服务市场消费秩序,商务部《餐饮业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于日前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餐饮企业及其负责人、管理人员、厨师等应当在商务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对于餐饮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意见稿也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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