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就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时间:2012-11-27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司网站消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民可于2012年12月5日前将反馈意见发至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为妥善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修订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2年12月5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来源:中国新闻网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