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公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删除了之前要求报送的企业申请材料及有关土地、项目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文件、证明文件,新规10月1日起实施,2010年6月发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同时废止。
新规对钢企产品质量、环保、能耗等做了新要求。其中规模条件要求,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
我的钢铁网咨询总监徐向春分析,新规颁布后,符合条件的“黑户产能”有望获得政府认可。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