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将严禁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


作者:丁栋    时间:2012-08-13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8月2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国将加强对优质耕地的严格管控,严禁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强调,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将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闫刚表示,对于严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特别是高等级耕地,国土资源部将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一方面,加强规划管控,依法依规审批用地。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认真执行各项空间管制规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经批准确需调整的,要尽可能避让高等级耕地。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制度,建设项目选址和选线要现场踏勘、充分论证,通过方案比选,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另一方面,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依据规划,鼓励和引导工业、城镇用地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劣质农用地等区域发展,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和城市低效利用土地。(丁栋)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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