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今年完成


作者:李丽辉    时间:2012-08-10





本报北京电 记者李丽辉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目前,各地、各部门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标任务,使我国的国库管理水平始终保持在国际领先行列。

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170个部门及所属1.4万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地方36个省本级、330多个地市、2800多个县区,超过44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同时,中央99个部门,地方36个省本级、320多个地市、2500多个县区、超过34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我国自本世纪初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家电下乡补贴等体现国家重大政策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中央专项资金等,都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央财政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能够对每一笔资金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极大强化了预算执行的事中监督,切实保证了资金所承载政策目标的实现。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资金由过去各单位分散管理转变为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运行调控能力显著提升,对各项重大支出的保障能力和财政理财能力得到根本性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由“层层转”变为“直通车”,各类财政收入通过国库集中收缴方式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类财政支出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大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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