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部分纯电动燃料电池车免征车船税


时间:2012-06-11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发布公告,部分纯电动燃料电池车免征车船税。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有关规定,现公告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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