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低工资行业在岗职工收入增速加快


时间:2012-05-31





5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与2010年的37147元相比,增加了5305元,同比名义增长14.3%,增幅提高0.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5%。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5177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22倍;其次为外商投资企业,为46987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1倍;第三位是国有单位,为44695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集体单位,为2926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9%。

  相比之下,去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速更快,但总数远远少于前者,平均工资为24556元,与2010年的20759元相比,增加了3797元,同比名义增长18.3%,增幅提高4.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1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2.3%。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分析说,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助推了职工工资上涨。一些企业为了积极应对日益加剧的竞争,有效解决“招工难”现象,或者为了抢占科技人才、技术工人的优势,都采取了提高工资、改善福利待遇这一有效的手段。

  据统计,2011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首次突破2000元大关,达到2049元,比2010年增加359元,增幅达21.2%。平均工资较快增长的现象,可以说是我国企业用工成本上升的一个缩影。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各级政府围绕着改革工资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国共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7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提高幅度多在14%以上。

  不过,冯乃林表示,2011年平均工资虽然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水平的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仍然存在,有的表现还比较突出。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言,其年平均工资更低,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57.8%。他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任务艰巨而繁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后发现,如打破私营与非私营界限,在统计局的行业统计范畴之内,收入最高的是非私营单位中的金融业,平均工资为91364元,而收入最低的是私营单位中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年均工资只有11738元,两者间相差近6.8倍。

  单以非私营单位不同行业来对比,年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91364元也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5倍,其次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061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6倍。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排在第三位,为6523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4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039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8%;住宿和餐饮业27847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075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2%。

  令人欣慰的是,收入最低的私营单位中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去年较之前年的增长率高达31.9%,是所有被统计行业中增速最高的。国家统计局报告称,非私营单位中,平均工资前三位的行业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映出高工资行业高增长,低工资行业低增长的局面有所改变。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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