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民企发行上市和再融资


作者:刘璐    时间:2012-05-30





日前,证监会发出《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表示将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通知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债权融资。修改完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配套规则,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审核流程,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提高债券融资效率,拓宽民营企业占主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加快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继续推进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抓紧做好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筹建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和配套规则,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民营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渠道和服务。研究出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指导意见,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境外上市。推动完善企业境外上市法规制度,适当降低境内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门槛,简化相关程序,促进民营企业境外上市规范化、便利化,拓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效率。

  此外,通知还指出要促进民营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支持民营中小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民间资本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加快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功能,服务民企上市融资、重组整合。

  通知还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简化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等行政许可事项,便利民间资本参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继续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增资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投资期货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控股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创新业务试点。鼓励和引导民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加快业务转型,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在服务市场发展的同时做优做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参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除前述两大类鼓励措施外,通知还表示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诚信和透明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从而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刘璐)

来源:证券时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