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七省市获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时间:2012-01-17





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发改委称,开展上述试点是为了落实中国政府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部署,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为做好试点工作,发改委要求,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职工作队伍,安排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抓紧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

  此外,发改委还要求各试点地区着手研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试点的基本规则,测算并确定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研究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和登记注册系统,培育和建设交易平台,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支撑体系建设,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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