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近日对外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这是环保部第一次发布环境与健康主题的专项五年规划,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由环境事故引发的健康问题已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问题。”一位环保政策专家对本报分析。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环境健康管理处的一个官员对记者解释,“《规划》的出台,是环保部门落实2007年18部委联合制定的《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以下简称《计划》的体现,环保部也是最早提出自己的落实规划方案的部门。”
根据《规划》,环保部一共设计了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示范等十大工程,共计投资25.32亿元。
20年未开展相关调查
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由环境污染导致的健康损害问题近年来频繁发生。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发生的232起较大III级以上环境事件中,56起为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事件;37起环境事件发展为群体性事件,涉及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就有19起;陕西省凤翔县、河南省济源市和湖南省武冈市等31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
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中国有近10亿人生活在总悬浮颗粒物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环境中,有3亿多农村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的问题,上海的黄浦江、天津引自滦河的水以及松花江吉林江段水中,均检出大量有机物。
前述环保政策专家对本报记者指出,上述研究数据都不是完整的,底数不清成为解决环境与健康问题的瓶颈。对此,《规划》也承认,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再开展全国性或区域大规模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基础性、连续性的调查和监测也未能纳入常规工作。
同时,从机构设置看,目前只在国家层面设立了专门机构,配置了有限人员,如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1月专门设立了环境健康与监测管理机构,即现在的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下面的环境健康管理处,主要从基础调查、标准制订、科学研究等方面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但从地方层面来看,既无专门机构也无专门人员,已经严重影响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开展。
因此,在2007年,由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等18个部委共同制定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其中卫生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为牵头单位,其余16个部委为配合参与单位。
但此次《规划》的制定并没有卫生部的参与。一位参与规划编制的专家对记者表示,“《规划》主要从环保的角度考虑的,至于卫生部是否要另外出一个从卫生角度考虑的专项规划,目前还不清楚他们的想法。”
应优先整治高危污染源
《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即到2015年,初步建立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管理队伍,完成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掌握全国主要地区、主要环境问题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基本状况;开展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初步建立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环境与健康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布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建立起一套可服务于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和事故应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环保部表示,未来将加强环保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将环境与健康调查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将环境与健康管理渗透到环境保护的核心管理政策手段中,并督促省级环保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健康的专门管理机构,市、县级环保部门也要逐步配备专人负责环境与健康工作。
为了实现预定目标,《规划》设计了十大重点项目,共计投资约25.32亿元,其中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18.5亿元、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示范2.1亿、环境与健康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1亿、环境与健康调查技术支持体系建设9200万、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支持体系建设6000万、环境与健康风险应对技术体系3000万、环境与健康法律法规体系建设3000万、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4000万、环境与健康基础能力建设7000万、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计划5000万。
针对上述规划项目,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对本报表示, “环境与健康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复杂,对那些因果关系尚不明确的污染物质需要长期要求,当务之急是优先考虑整治已明确的高危污染物质,很可惜这部分内容在《规划》中缺失了。”
在诸多高危污染物中,高危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最大。王毅对本报呼吁,应尽快制定高危化学物质的管理法律法规,以规划企业对高危化学物质的使用和排放行为,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王尔德 姜静)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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