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终裁认定原产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存补贴


时间:2011-09-20





中国商务部16日公布了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中国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了解,此案是中国首次对欧盟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裁定,中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需依据本案确定的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其中,欧盟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7.5%-12.4%,未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12.4%。

  2010年6月30日,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代表国内产业向商务部提交此案的申请书。2010年8月30日,商务部正式立案,并发起反补贴调查。

  此外,中国已于今年4月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12.6%至56.7%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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