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部分商业银行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要求保险公司配合其做好质押保单所载事项的验审及质押保单权益转让等工作的现象,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防范行业风险,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合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加强对此项业务的管理。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在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中为获取手续费,以贷款发放为条件,要求客户先购买保险,然后将保单到银行质押,或者用取得贷款的一定比例购买保险,再到银行进行质押。《通知》指出,该做法违反《保险法》投保自愿原则,所销售保险业务非客户真实需求,贷款到期后退保可能性较大。保险公司应严格确保商业银行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尊重客户投保意愿。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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