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


时间:2011-04-21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4月14~28日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考核。


  在工信部日前召开的淘汰落后产能检查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指出,国发[2010]7号文件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预计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数据显示,2010年,钢铁、水泥、焦炭等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已经全面完成。其中,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000多家,整个“十一五”期间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亿吨,炼钢6800多万吨,水泥3.3亿吨,焦炭1亿吨。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确定的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为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检查考核工作而召开的。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时间表,3月底前,各地区已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工信部、能源局。


  此次淘汰落后产能检查考核分10个考核组,分别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的司局级负责人员带队。


  朱宏任强调,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公告企业名单,加强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强检查考核是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也是指导和规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需要。检查考核主要考核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他要求,要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工作,检查考核要掌握考核省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体情况,核实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要与省级人民政府交换考核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司长郑立新主持会议,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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