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挟用户竞争行为将成监管重点


作者:林琳    时间:2011-02-07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向外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重拳规范互联网企业的竞争行为,并将保障用户利益放到重要位置,这对引导行业良性竞争具有重要意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意见稿多项规定都针对去年爆发的3Q之争而制定,而3Q大战各方近日也纷纷表态支持监管新规。

  办法规定,在互联网企业间发生服务争议时,应遵守用户至上、互相尊重、平等理智、友好协商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通过企业协商、行业组织调解、政府协调处理以及司法程序等途径妥善解决,不得损害用户合法权益,不得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另外,新规对未经用户允许安装、卸载软件及修改用户机器配置等行为也作出相应规定。

 对于这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大多人都持欢迎的态度,此次多项规定均剑指3Q之争,相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跟进并完善,类似的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商业竞争行为将步入有法可依阶段。之前业界的3Q之争在互联网业界以及社会中产生不良反响,成为2010年互联网最受关注的事件之一。此次事件中,企业之间的竞争竟然无视用户权益,这也引发了业界对规范企业行为的思考。虽然这场大战最终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的协调之下暂告一段落,但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却让业界越发重视引导互联网行业理性竞争的重要性。

  腾讯与360爆发的那场战争,一时间迫使过亿用户需面临网络工具的艰难抉择,用户的利益成为企业博弈的棋子,虽然3Q之争中的两家企业分别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却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缺位而让互联网企业“挟用户”展开竞争成为可能。正如业界专家所说的,我国目前的网络世界,还处在竞争规则匮乏的“丛林生态”时代,现实中的竞争法还难以规范网络这个新领域。

  因此,这一事件的出现有力表明我国对互联网企业竞争立法的迫切性,考验着相关部门打造行业良好生态圈的决心,这直接关系到中国互联网企业竞争秩序的建立。我国作为互联网大国,无论是网民人数还是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都充分显示出中国互联网的力量。3Q之争让互联网企业意识到用户的重要性,保障用户权益成为监管的头等大事。因此,工信部此次拟出台相关政策杜绝类似企业“挟用户”进行竞争的行为再度发生,防止用户利益成为企业竞争的筹码,引导企业走良性竞争轨道。

  工信部拟出新规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订立相关的规矩,从而提升企业的合法竞争意识,避免企业再次自行采取所谓的“自力救济方式”,这种不属于法律允许范围的恶性竞争行为,都是以绑架消费者一起“参战”为手段搅局市场竞争的恶劣举措,不仅严重损害企业自身发展,而且在社会上造成极大负面影响,是一种双输的竞争行为。

  根据TechWeb的调查显示,40%的用户对新规的积极作用看好,37%的用户则不看好新规的推出,还有23%的用户对此持观望态度。可见,业界对征求意见稿的推出态度各异,主要是大家对该意见稿在现实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持后续观望,因为这其中将涉及许多机构,流程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理顺该政策在现实中的执行是关键,也是规范企业理性竞争的重要因素。

  呼吁互联网企业理性竞争,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用户的共同心声。(林琳)

来源: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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