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出台方案开展土地登记和权属争议调处检查


时间:2011-01-30





  本网讯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方案》,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检查工作,预计于11月完成,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土地争议调处工作,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检查方案》明确了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的依据和主要内容。其依据为《物权法》、《担保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土地登记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包括《土地登记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土地登记表格和证书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情况、有关土地抵押登记的情况(有无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件)、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土地登记发证情况等14项内容。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包括土地权属争议的基本现状和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土地权属争议的应急机制建设情况等五项内容。


  《检查方案》要求,要通过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查整改、省际互查、国家级抽查和总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抓好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各省(区、市)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11年 7月底前将《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检查汇总表》及总结报告报部。部将于2011年9月组织各省(区、市)进行互相检查和交流,10月组织重点抽查,11月进行总结。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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