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公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时间:2011-01-27





本报讯 银监会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750件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法规清理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目前银行业监管法规中不适用、不一致、不协调等突出问题。


公告公布了以下文件目录:由银监会发布39件规章、49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由人民银行发布6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继续适用;由银监会发布2件规章、82件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废止;由人民银行发布6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再适用。


同时,本次清理公布了“有效文件目录”,公示了今后银行监管中作为执法依据的所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有效目录的,不得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据介绍,有很多需要进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还无法完成修改,银监会已将之列入修改计划,下一阶段将逐件进行研究修改。


在本次清理中,银监会调配专业力量组成清理办公室,从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已发布的两万余件文件中选取了8000多件文件逐一甄别,确定750件法规作为清理对象。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法规清理为构建一个层次清晰、内容完整、体系统一、公开透明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银监会将结合此次清理成果,对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和汇编,以便于人们了解、查阅和运用。在网络上建立开放的银行监管法规数据库,并执行动态维护、更新机制。

来源: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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